转发:关于山西省复印机、基础软件、空调机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
日期:2024-12-04 18:12:44 来源: 浏览量:1
各采购业务部门:
依据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复印机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》(晋财购[2024]67号)、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基础软件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》(晋财购[2024]68号)、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空调机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》(晋财购[2024]69号)要求,新旧业务衔接过渡期,可继续按原方式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内完成采购。也可按本次征集结果执行,在电子卖场首页-【入围产品库】查看入围产品。
复印机、基础软件、空调机新旧业务衔接过渡期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8日,自12月19日起,将下架原电子卖场供应商商品。全省各级预算单位需按照本次征集结果执行框架协议采购。
2024年12月04日
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基础软件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》(晋财购[2024]68号).pdf
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复印机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》(晋财购[2024]67号).pdf
《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空调机实行框架协议采购的通知》(晋财购[2024]69号).pdf